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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背后

新闻来源:陕西日报

  “过去,村里办低保申请、宅基地审批等,应该怎么办?如何办?心里不是很明白。现在不同了,办啥事情都有规定的程序,公开透明,办事也比以前顺利多了。”4月9日,在紫阳县毛坝镇竹山村党群活动室内,说起如今的办事流程和效率,村民刘中兴高兴地说。


  让村民交口称赞的公开透明,与我省全面推行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密不可分。早在几年前,我省部分地方便开始探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让广大村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有了明确的“边界”。一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不仅为村干部上了一道“金箍圈”,让权力不再“任性”,更让办事流程规范透明,让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心里敞亮了起来。


  先行探索 为村干部划清权力“边界”


  村级“小微权力”,直接关系农村群众切身利益。如何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制度安排,让村干部明白自己的权力“边界”在哪里?如何让群众在“不同以往的办事流程”中感到心里敞亮?解决上述问题,渭南、宝鸡等地在全省范围内先行探索起来。


  “对村干部来说,以前办事凭经验,有些政策给群众说不清、道不明,自己心里都发虚。对村民来说,办事经常找熟人打听怎么办,不但很麻烦,也办不好事情。”合阳县委编办负责人介绍,“这主要是因为村干部、村民对村上具体有多少项职权,什么事村上能办、什么事村上办不了不够清楚。”


  2017年,在部分镇试点的基础上,合阳县对村民普遍关心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以及宅基地安排、土地管理、保障救助等方面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将清单扩充到重大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3大类42项,并开始在全县推行。随后,合阳县在全县219个村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


  随后,渭南市从党建政务、三资管理、生产发展、就业创业、社会民生、乡风文明、生态宜居、平安法治8个类别,重新梳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事项70项,并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全面推行此项改革。


  与此同时,地处我省版图西边的宝鸡市千阳县也开始探索建立权力事项明晰、运作流程规范、过程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优化群众服务体系入手,在7个镇26个村试点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厘清“小微权力”清单,规范运作流程。


  几年时间,我省部分地方用这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为广大村干部划清了明确的权力“边界”。


  全面推行 让权力事项更透明


  今年3月初,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决定在全省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据了解,我省在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中,以深化村务公开、规范干部用权、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建立“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和主体责任清单。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和主体责任清单,规范“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推行“三提醒谈话”制度,旨在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群众明白的权力运行机制,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


  在贯彻落实该《意见》中,我省各地开始相继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和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两个清单”,对村级重大事项、日常性事务和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让权力事项更透明。


  家住平利县正阳镇洪家坪村的江德平长期在外务工,对村上事务办理不甚了解。返乡后,他得知村上事务办理内容、流程都公开,便赶到社区服务中心,及时了解自己所需事项的办理流程。“现在这份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让我们老百姓一目了然。比如说交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等,按照流程来找人很方便,只要我们把材料准备齐了,驻村干部还为我们全程代理。”江德平说。


  一份清单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关于正在推行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马咀村党总支书记李云南颇有体会:“以前,村务工作相关制度散落在各类文件中,干部不清楚、群众不明白。现在好了,有了这份清单,村干部用权更加规范,服务群众也更加便捷了。”


  李云南的一席话也道出了我省广大村干部的共同心声。接受采访的多名村干部普遍表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可以有效解决政策到村“一步之遥”问题。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让村里的大小事务都在“阳光”下运作,避免了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和误解,真正实现了“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此前,我省部分地方在探索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中,相继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对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的监控,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即查即纠。


  去年,杨陵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微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全区55个行政村、23个社区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社区权力和服务清单制度。


  杨陵区纪委书记王宏亮表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既是广大村干部行使权力的“指路书”,也是规范用权的“紧箍咒”,实现了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变事后追究为全程监督的全面转变,对于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制约“小微权力”,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各县乡要把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运行情况与村干部考核定档、评先评优挂钩,采取提醒督办、走访群众、电话查访、抽查资料等形式,督促各村严格落实。 (记者 周明)